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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零四章 相见不如不见(3) (第1/2页)
三年前的那场大火,她根本没有想到霍辰轩会在那时回来,并且救了她。 她昏迷了很多天,再次醒来时,也是他陪在她的身边。 当时看到裹着纱布出现在自己面前的霍辰轩时,她不是不感动的。 尤其当他看着自己,笑得一脸欣喜和激动得时候,那一刻,她真的无法用言语形容。 一场大火,彻底烧毁了她的容貌,身上四处都是伤,连她自己看了都只觉触目惊心和害怕。 那一段时间,当她在医院里痛苦煎熬和治疗时,整间医院,只有两个人看到她时,是带着笑的。 一个是住在隔壁病房的一个小男孩儿,纵然生了重病,却依旧坚强勇敢的与病魔做着斗争。 最终,或许是因为希望渺茫,又或许是因为家里不堪重负,才两岁的孩子,就那么被抛弃在了医院。 最让她感到惊喜和有动力的是,在她肚子里的那个小生命,居然也奇迹般的存活了下来。 就这样,她一下便有了两个儿子。 那段时间既幸福,又痛苦,既折磨,却又充满动力。 可以说让她重生的,不只是那两个孩子,更因为身旁这个男人。 是他救了她,也救了她的孩子! 更将她带往了新的道路和未来! 她还记得当时她想要寻死时,他说得话。 “我把你从火场救出来,是用命拼来的,即便你不顾及你肚子里的孩子,也得经过我的同意才能死。不然,我的伤岂不是白挨了?你就不对我心存愧疚吗?” 她果真是对他心存感激的,也是愧疚的。 跟着他到了澳洲,这一住,就是三年。 每一次他做完植皮手术,他都会守在她身边,很多人很羡慕她。 “你这是找了一个老公,还是找了一个妈。” 她当时想解释,却听到他骄傲的说:“为老婆做的,一切都值了。” 闪亮的钻戒闪过她的眼迹,沈离抬头,却看到已经有无数的彩色鲜花正向自己包围过来。 “嫁给他,嫁给他,嫁给他!” 周围是无数的声音,一声声清晰传入耳中,眼前像是有什么东西,一瞬间就遮住了她的眼睛,滚烫的滑落到她的脸上。 “辰轩,你知道的,我配不上你,你值得更好的女孩来爱。” “但是我心里只有一个沈离,天下比你好的女孩有很多,可是沈离却只有一个,所以,霍辰轩只能爱着一个。” 霍辰轩一脸的认真,他将手里的钻戒从盒子里拿出来,牢牢地套进她的无名指上,嘴角逐渐咧开一抹弧度,是欣喜和满足的笑意。 “你看,它多适合你,它已经在你的手上了,你已经没有反悔的权力。” 准确的说,他根本就没有给她拒绝的权力。就像她的名字一样,离开了,就将过去的一切都忘记。 醒来后,她只是沈离。 是他,用火热的心重新染起了她对生命的渴望,是他,还给了她一个鲜血跳动的沈离。 “你不后悔吗?你知道,我的身体……你可能不会有自己的孩子……” “那又怎么样?我们不是有叮叮和当当吗?他们就是我的儿子啊!再说现在不要孩子的夫妇有很多,而且两个孩子我觉得正好,倘若再多出一个,你是想把我给累死不成。” 霍辰轩的话真的把沈离逗笑了,眼里的泪水甚至都溅了出来。 “你跟他们不一样,你是你们家族的继承人!” 他根本不用愁养不活一个孩子,准确的说,作为继承人的他,才真正需要自己的孩子。 “他们能娶老婆,我就不能娶了吗?难道你真的要我等你一辈子,打一辈子的光棍?” “可是……” “没有可是,你已经戴上了我的戒指,已经是我的女人了,不许说可是,更不许说不可以,一切都有我,相信我,我不会在让你眼睁睁从我跟前溜走的。” 说着,他紧紧握住她的手,将她用力拥进自己的怀里。 “别想拒绝我,从三年前我把你从火海里拉出来的那一刻,你就已经拒绝不了我了。” …… 半夜时分,床上的不离才渐渐转醒,一双灵动的黑眸,此时也略微的呆滞。 像是过了一会儿,双瞳方才找回焦距,目光焦急的看向四周。 四周一片安静,只有挂在头顶的白色吊瓶,还在一滴一滴的缓缓向下滴落着。 爹地果然没有来,漆黑的眸间快速爬上一抹失望,眼睑缓缓垂落下来。 “咔”。 病房的门被人从外面打开,南陌夜端着一盆热水走了进来,病床的小人儿黑眸一亮,脸上瞬间就布满欢快的笑意。